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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营业税正式废止

来源: 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:2017-11-03 00:00:00

   10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《国务院关于废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〉和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〉的决定(草案)》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。我国将全面取消营业税,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,将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,并明确相应税率。根据13%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,将销售或进口粮食、图书、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%降至11%

  李克强指出,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,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,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,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。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,必须修改相应法规,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。

  相关数据表明,营改增不仅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,目前已累计减少企业税负1.7亿元,而且有效扩大了税基,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14万户,更突出的是有力推动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长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.8%

  “实践证明,营改增成效超出了我们的预期,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,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。总理说。李克强最后强调,营改增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,各部门决不能松懈,要不断深化这项改革,努力推动我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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